各房地产、施工、监理单位:
当前我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存在着部分薄弱环节,迫切需要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为提升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的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对《建设工程企业良好行为加分标准(版本编号:2016-1)》和《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扣分标准(版本编号:2016-1)》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建设工程企业良好行为加分标准(补充文明施工条文)
2、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扣分标准(补充文明施工条文)
3、房地产企业不良行为扣分标准(补充文明施工条文)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23日
附件:
中建通[2017]26号 附件1.xls
中建通[2017]26号 附件2.xlsx
中建通[2017]26号 附件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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