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实名制管理(考勤扣分)申诉指南
发文单位: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4/8

用工实名制管理(考勤扣分)符合可申诉情形列表


序号

事项

符合可申诉情形

提供申诉证明材料

参考以下申诉填报及证明材料进行申诉

1

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未开工或停工的

未开工

企业到项目所在地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未开工时间段证明文件进行申诉(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可由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未开工)的申诉填报格式及证明样板.pdf

2

停工

企业到项目所在地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停工时间段证明文件进行申诉(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可由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停工)的申诉填报格式及证明样板.pdf

3

中止施工安全监督

中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以落款时间为止,可撤销当月扣分(如停工时间超出当月的,企业到项目所在地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停工证明文件进行申诉)。

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的申诉填报格式及证明样板.pdf

4

项目已办理安全终止监督的

安全终止监督

企业提供项目所在地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证明文件进行申诉。

项目已办理(安全终止督查)的申诉填报格式及证明样板.pdf

5

项目施工许可注销的

注销

企业可在建设工程网上办事系统通过上传施工许可注销的申请及审批办结截图进行申诉(以注销通过审批时间为止,可撤销当月及注销后的扣分项目注销前处于未开工导致扣分的,按未开工情形作申诉

项目施工许可证(注销)的申诉证明样板.pdf

6

项目施工许可证报建人员变更的

报建人员变更后重复扣分

企业可在诚信系统通过上传施工许可变更申请表及报建系统的审批截图进行申诉,变更当月的岗位人员出现重复扣分的,累计符合考勤天数可撤销扣分。

 项目施工许可证报建人员变更的(报建人员变更后重复扣分)申诉填报格式及证明样板.pdf

7

变更监理单位后继续扣分

企业可在诚信系统通过上传变更施工许可证进行申诉。

 项目施工许可证报建人员变更的(变更监理单位后继续报分)申诉填报格式及证明样板.pdf

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关于实名制考勤及工人工资专户、工人工资保证金(保函/保证保险)的诚信扣分申诉时间统一调整为30个自然日。


根据符合可申诉情形参考以下申诉填报及证明材料进行申诉:


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未开工)的申诉填报格式及证明样板.pdf

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停工)的申诉填报格式及证明样板.pdf

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的申诉填报格式及证明样板.pdf

项目已办理(安全终止督查)的申诉填报格式及证明样板.pdf

项目施工许可证(注销)的申诉证明样板.pdf

项目施工许可证报建人员变更的(报建人员变更后重复扣分)申诉填报格式及证明样板.pdf

项目施工许可证报建人员变更的(变更监理单位后继续报分)申诉填报格式及证明样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