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行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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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 序号 行为类别 执法科室 记分代码 不良行为描述 法律(法规)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处理 分值 备注
202212 1 资质管理 总工室,镇区 KC-001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 《建筑法》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八、二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41.0分
202212 2 资质管理 总工室,镇区 KC-002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业务的 《建筑法》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八、二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21.0分
202212 3 资质管理 总工室,镇区 KC-003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业务的 《建筑法》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八、二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41.0分
202212 4 资质管理 总工室,镇区 KC-004 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业务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21.0分
202212 5 资质管理 总工室,镇区 KC-005 以其他单位名义承揽业务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八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21.0分
202212 6 资质管理 总工室,镇区 KC-006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41.0分
202212 7 资质管理 总工室,镇区 KC-007 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的 《建筑法》第十七条 《建筑法》第六十八条 41.0分
202212 8 业务管理 总工室,镇区 KC-008 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41.0分
202212 9 业务管理 总工室,镇区 KC-009 以他人名义投标,利用伪造、转让、租借、无效的资质证书参加投标,或者请其他单位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代为签字盖章,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九条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二条 41.0分
202212 10 业务管理 总工室,镇区 KC-010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又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同一个标的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一条 21.0分
202212 11 业务管理 总工室,镇区 KC-011 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 《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 21.0分
202212 12 业务管理 总工室,镇区 KC-012 将承揽的业务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建筑法》第六十七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21.0分
202212 13 业务管理 总工室,镇区 KC-013 不执行国家的勘察设计收费规定,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进行不正当竞争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11.0分
202212 14 业务管理 总工室,镇区 KC-014 超出《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所规定的执业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21.0分
202212 15 业务管理 总工室,镇区 KC-015 未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11.0分
202212 16 业务管理 总工室,镇区 KC-016 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成果资料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十四、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条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41.0分
202212 17 业务管理 总工室,镇区 KC-017 原始记录不按照规定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的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11.0分
202212 18 业务管理 总工室,镇区 KC-018 勘察文件没有责任人签字或者签字不全的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11.0分
202212 19 业务管理 总工室,镇区 KC-019 不参加施工验槽的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九条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11.0分
202212 20 业务管理 总工室,镇区 KC-020 项目完成后,勘察文件不归档保存的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1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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