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行为 良好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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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 序号 行为类别 执法科室 记分代码 不良行为描述 法律(法规)依据 处罚依据 分值 备注
2024 78 资质管理 总工室,镇区 SJ-001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 《建筑法》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八、二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41.0分
2024 79 资质管理 总工室,镇区 SJ-002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业务的 《建筑法》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八、二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41.0分
2024 80 资质管理 总工室,镇区 SJ-003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业务的 《建筑法》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八、二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41.0分
2024 81 资质管理 总工室,镇区 SJ-004 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业务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21.0分
2024 82 资质管理 总工室,镇区 SJ-005 以其他单位名义承揽业务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八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21.0分
2024 83 资质管理 总工室,镇区 SJ-006 变更聘用单位,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在原单位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11.0分
2024 84 业务管理 总工室,镇区 SJ-007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执业资格证书、互认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 41.0分
2024 85 业务管理 总工室,镇区 SJ-008 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的 《建筑法》第十七条 《建筑法》第六十八条 41.0分
2024 86 业务管理 总工室,镇区 SJ-009 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41.0分
2024 87 业务管理 总工室,镇区 SJ-010 以他人名义投标,利用伪造、转让、租借、无效的资质证书参加投标,或者请其他单位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代签字盖章,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九条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二条 41.0分
2024 88 业务管理 总工室,镇区 SJ-011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又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同一个标的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一条 21.0分
2024 89 业务管理 总工室,镇区 SJ-012 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 《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 21.0分
2024 90 业务管理 总工室,镇区 SJ-013 将承揽的业务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建筑法》第六十七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21.0分
2024 91 业务管理 总工室,镇区 SJ-014 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单位未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注明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要求的 《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第十一条 《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 10.0分
2024 92 业务管理 总工室,镇区 SJ-015 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执业范围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三十一条 21.0分
2024 93 业务管理 总工室,镇区 SJ-016 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三十一条 21.0分
2024 94 业务管理 总工室,镇区 SJ-017 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三十一条 11.0分
2024 95 业务管理 总工室,镇区 SJ-018 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41.0分
2024 96 业务管理 总工室,镇区 SJ-019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41.0分
2024 97 业务管理 总工室,镇区 SJ-020 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 《建筑法》第五十七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六十三条 2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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