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级管理 不良行为 良好行为
企业降为D级不良行为标准(JD)
序号 行为类别 执行科室 记分代码 不良行为描述 适用企业 期限
1 业务管理 建筑市场监管科
0760-88337555  
/ 企业因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行为2年内在我市受到3次或以上行政处罚的(按此规定进行处理后,重新计算企业受到的行政处罚数量) 纳入诚信管理
的企业
1~3个月
2 业务管理 相关业务科室
(部门)
/ 在建项目因企业原因发生社会公共事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纳入诚信管理
的企业
3个月
3 业务管理 中山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
0760-88337996
/ 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2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造价咨询企业 3个月
4 业务管理 质量安全监督科
0760-88382089
/ 隐瞒或者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施工、监理企业 6个月
5 业务管理 总工办公室
0760-88337746
/ 勘察、设计企业因本企业原因发生较大以上(含较大)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的,或一年内发生2宗以上(含2宗)一般质量安全亡人事故的 设计、勘察企业 12个月
6 业务管理 质量安全监督科
0760-88382089
/ 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经督促仍未履行的 勘察、设计企业 企业完成整改后向相关
业务部门申请恢复
7 业务管理 相关业务科室
(部门)
/ 违反工程所签相关合同,擅自拖延其承接业务范围的工期,造成严重后果的 纳入诚信管理
的企业
企业完成整改后向相关
业务部门申请恢复
8 业务管理 相关业务科室
(部门)
/ 采取不正当手段和采用恶意压价,破坏市场秩序,经查实的 纳入诚信管理
的企业
2个月
9 业务管理 建筑市场监管科
0760-88337555  
/ 拖欠农民工工资且不配合相关部门处理或造成集体上访等不良影响的 纳入诚信管理
的企业
企业完成整改后向相关
业务部门申请恢复
10 业务管理 建筑市场监管科
0760-88337555  
/ 施工总承包单位拖欠分包单位工程款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施工企业 企业完成整改后向相关业务部门申请恢复
11 业务管理 总工办公室
0760-88337746
/ 勘察、设计企业不提供现场服务被投诉,经查属实的 勘察、设计企业 2个月
12 业务管理 相关业务科室
(部门)
/ 受到国家、省、市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纳入诚信管理
的企业
3个月
13 业务管理 相关业务科室
(部门)
/ 企业所承接的项目因违反相关规定受到上级部门挂牌督办的 纳入诚信管理
的企业
2个月
14 业务管理 相关业务科室
(部门)
/ 向住建部门提供虚假数据、信息、相关材料的 纳入诚信管理
的企业
3个月
15 业务管理 相关业务科室
(部门)
/ 对处以限期整改,但逾期不整改的,或对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停工通知,拒不停工整改继续违规施工的 纳入诚信管理
的企业
企业完成整改后向相关
业务部门申请恢复
16 业务管理 建筑市场监管科
0760-88337555  
/ 不配合办理竣工验收的 纳入诚信管理
的企业
企业完成整改后向相关
业务部门申请恢复
17 业务管理 相关业务科室
(部门)
/ 不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涉嫌违法违规调查工作的 纳入诚信管理
的企业
企业完成整改后向相关
业务部门申请恢复
18 业务管理 建筑市场监管科
0760-88337555
/ 因劳资纠纷,被提前支取工资保证金或通过保函保险赔付的 纳入诚信管理
的企业
2个月
19 业务管理 建筑市场监管科
0760-88337555
/ 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且拒不整改的 纳入诚信管理
的企业
企业完成整改后向相关
业务部门申请恢复
20 业务管理 质量安全监督科
0760-88382089
/ 发生一般施工质量安全亡人事故的 施工、监理企业 施工企业6个月         
监理企业3个月  
21 业务管理 质量安全监督科
0760-88382089
/ 发生较大以上(含较大)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的,或一年内发生2宗以上(含2宗)一般质量安全亡人事故的 施工、监理企业 12个月  
22 业务管理 相关业务科室
(部门)
/ 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节严重的 纳入诚信管理
的企业
/
备注:
建设工程企业有以上不良行为之一的,其诚信等级降为D级。企业降为D级期间,拒不整改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其降D期限。企业降为D级期限届满后,诚信平台将根据其诚信分值自动恢复对应诚信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