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物业企业
管理和诚信平台
|
|
|
|
|
 
     企业分类:   版本号:    关键字:   
版本号 序号 行为类别 执法科室 记分代码 不良行为描述 法律(法规)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处理 分值 备注
2023-11 1 业务管理 镇区,物业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WY-001 对企业诚信档案信息的征集和披露工作,不予配合的;未按规定及时上报、修改诚信档案信息的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5.0分
2023-11 2 业务管理 镇区,物业科,政府相关管理部门 WY-002 通过停水、停电、停气等方式催缴物业管理费或有关费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5.0分
2023-11 3 业务管理 镇区,物业科,市发改局 WY-003 未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5.0分
2023-11 4 业务管理 镇区,物业科,政府相关管理部门 WY-004 物业服务费用收取方式为酬金制,未按规定或约定向业主公布相关收支账目的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5.0分
2023-11 5 业务管理 镇区,物业科,市公安局 WY-005 自开始或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未到所在公安派出所备案或者撤销备案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 5.0分
2023-11 6 业务管理 镇区,物业科,市公安局 WY-006 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以外提供保安服务、招用未持《保安员证》的人员任保安员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五、十六条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 5.0分
2023-11 7 业务管理 镇区,物业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WY-007 未按规定向主管部门办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相关手续的,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不办理注销备案手续的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四十四条... 10.0分
2023-11 8 业务管理 镇区,物业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WY-008 承接物业时,未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的 《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本)第二十八... 10.0分
2023-11 9 业务管理 镇区,物业科,通信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 WY-009 物业服务企业未向电信、互联网、广播电视等业务经营者平等开放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已有的通信设备间、电信间、管道和线缆等,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第十六条 《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第六十八条 10.0分
2023-11 10 业务管理 镇区,物业科,市市场监管局 WY-010 物业服务企业与电信、互联网、广播电视等业务经营者签署排他性、垄断性协议,或者以其他方式实施排他性、垄断性行为,未开放驻地通信设施(含光纤到户),未实行平等接入、公平竞争 《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第十五条 《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第六十七条 10.0分
 
CopyRight(@) 2012 版权所有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粤ICP备12090249号-1
联系电话: 0760-88317880 地址: 中山市中山四路1号 邮编:528403
技术支持电话: 0760-88231966 技术支持QQ:3256401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