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房地产经纪机构
备案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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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中山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的通知

发文单位: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9-05-15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现我局就有关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515日起,开始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网上备案工作,现有的中山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必须按照办事指南,在中山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系统录入和上传相关资料。中山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系统登录网址:https://chengxin.zsjs.gov.cn/fdcjj/。

二、2019515起,我局将把在系统已成功备案的企业信息共享给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及中山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事务中心2019年9月1日起完成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才能在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代理相关业务,请各机构及时按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中山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办事指南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10日

                              (联系人:赵伟雄,电话:883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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